乐至一药店高价售卖板蓝根,将遭顶格处罚!
一袋20包装的复方板蓝根颗粒进价5.3元,售价却达19.8元,进销价差率73.23%。
日前
从资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
乐至县一药店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目前已被取证完毕
拟对其进行处罚
1月23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各药业公司连锁药店、独立认证药店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政策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时,发现乐至县三正芝堂华安堂大药店千业路店销售的新迪威牌复方板蓝根颗粒(规格:15g*20袋)进价5.3元/袋,售价19.8元/袋,进销价差率达73.23%。该经营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之规定。检查组要求该药店立即进行整改,并现场固定了相关证据。
1月29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跟进该药店整改情况,发现该药店未整改,并以19.8元/袋(非会员)和18.8元/袋(会员)两种价格进行销售,共售出22袋,总进价116.6元,总销价419.72元,进销价差率达72.2%,违反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属于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目前
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对此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已经取证完毕
拟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