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服用过期感冒药病情加重专业人士:定期清理过期药品
湘潭在线8月16日讯(湘潭日报记者张蓉)8月13日,家住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社区的彭先生,有点轻微感冒。彭先生拿出家中的感冒药,发现已经过期。心想着过期应该没事的他服下药片后,结果病情加重。
像彭先生一样,许多人家中都有一些过期药品,由于闲置或保存不当导致药品过期。而人服用过期药品,不仅没有药效,有的还会引发副作用,危害身体健康。
服用、存放过期药品均有危害
市一医院药物部主任宋欣颖介绍,过期药品会存在药效减退达不到治疗功效、产生有毒物质等问题。而且一些需特殊保存的药品,如没有达到保存条件,同样会失效。人如果服用,肯定存在危害。一些药品过期,会被氧化或者挥发,导致药效减效或者失效。宋欣颖说,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减效或失效,服用过期抗生素可能造成病情的延误。用于心绞痛急救的硝酸甘油,挥发性强,一旦过期或因保存不当导致失效,服用危害很大,甚至会威胁生命。
还有一些药品,过期后分解有毒物质,副作用会增加。如疫苗、血清过期,毒性会增加;四环素过期后产生的毒性,轻则导致呕吐,重则影响肝肾功能。
宋欣颖还介绍,虽然一般家庭储藏的常用药,化学结构比较稳定。但是一些药品在高温、潮湿等条件下,容易挥发、水解,会威胁人体健康。宋欣颖举例,青霉素如果散发到空气中,可能诱发部分人青霉素过敏;一些粉剂若不慎沾到皮肤上,会引起皮肤红肿、溃烂等。市民如果没有养成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可能会一时大意,误食了过期药品,危害身体健康。
定期清理过期药品
在随机采访的市民当中,几乎没有市民会定期清理过期药品。大部分市民表示,服用药品前会查看保质期,发现过期就会扔掉。而也有部分市民在情急之下,误食过过期药品。
宋欣颖提醒广大市民,存放药品还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如果没有达到保存条件,即便在保质期内,药品也已经失效。储藏药品最好在2—8℃的环境中,药品的化学成分会比较稳定。对于过期的药品,需要及时、定期清理,避免误服,也要避免一些特殊药品挥发、水解污染了家中环境,从而危害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