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某民营医院擅自涂改中药饮片有效期被查处
本网讯 近期,兴庆区某民营医院擅自涂改中药饮片的有效期、使用过期的中药饮片被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立案查处。
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医院中药房中药饮片斗柜内待用的射干外包装标签有效期上有黑色记号笔涂改的痕迹,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该批次射干的随货同行单,发现该批次射干已超过有效期,该医院将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射干通过开具处方、药房抓药的形式向患者使用。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射干进行了扣押,并对该医院涉嫌使用过期中药饮片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该医院使用的射干已超过有效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上述射干定性为劣药。当事人涉嫌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
后续,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该医院进行处罚。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提醒:医疗机构是药品流通的终端环节,是百姓看病用药的主渠道,药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患者用药成效及生命安全,各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务必注意: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树立守法责任意识;二是重视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近效期管理等日常工作;三是在使用药品前仔细查对给付药品的批号和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守好最后防线。(王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