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足浴店“消字号”产品当药品卖
阳光讯(记者赵小康)近日,阳光报接到宝鸡市消费者凤先生反映,称自己在市里一家足浴店修脚时,服务员介绍说有专治除臭的脚气的一种喷剂,效果很好,就买了一瓶,原本就想买治脚病的药,回家用了之后,刚开始发痒、起皮,并伴有过敏等不良的反应。
11月16日,记者来到消费者反映的宝鸡市金台区郑远元专业修脚老火车站店,进店以后看见柜台上整齐的摆放着各种小瓶子的产品,上面写舒克祛臭灵喷雾剂,在该产品的包装盒上,写有产品的功能介绍:(除臭、止汗、抑菌)适用于脚汗、脚臭、等的喷剂,经过询问服务员后,服务员说这喷剂很灵验,专治各类脚汗、脚臭。询问了一下价格后,记者以30元的价格买了瓶喷剂,并且要求开了收据,收款事由清楚的写着,购买药品。产品的品准文号是陕卫消证字,这说明,该药只是消毒产品,并不是药品。
记者分别走访的陕西郑远元专业修脚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宝鸡市区的三家足浴店(上马营、广元路、老车站)中,带消准字的舒克祛臭灵喷雾剂,盒子上零售价是23元,售价每盒30元。
11月17日,记者来到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姓郭的稽查专员看完喷剂后告诉记者,这是陕卫消字(2010)0111号,一看就是归卫生部门监管。随后,记者又来到宝鸡市卫生局,办公室一位姓张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药品,应该归食药局管理。记者又来到市食药监局,这次郭专员当着记者面给生产厂家打了电话,要求传真一份企业的相关资料,并再次告诉记者,这是消字号,不归食药监部门监管。
记者又来到市卫生局,卫生局那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管食品企业消毒批准,这喷剂是给人外用的,属于药品,药品就是归食药局,并打了个电话咨询了专业科室,再次称是食药局管。记者第三次来到食药局,经过又一次打电话咨询后,让记者去宝鸡市卫生监督所。记者咨询相关人士,称确应属卫生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