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问题让您了解体股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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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什么是体股癣?病因是什么?
体癣俗称钱儿疮铜钱癣,指发生于除头皮、毛发、手掌、足底和指(趾)甲以外的浅表部位的皮肤癣菌感染。股癣俗称烂裆,特指发生于腹股沟、会阴部、肛周和臀部的皮肤癣菌感染,属于特殊部位的体癣。体股癣是由称为皮肤癣菌的真菌感染引起。皮肤角质层里的角蛋白是皮肤癣菌重要的营养来源,皮肤以外的组织器官因缺乏角蛋白,所以血液及内脏器官几乎不会发生皮肤癣菌感染。
问题2:体股癣与手足癣及其他癣有什么关系?
皮肤癣菌感染引起的癣,除了体股癣,还有其他常见的癣,如手足癣(俗称鹅掌风脚气手气)、甲癣(俗称灰指甲)、头癣(俗称癞痢头)等。临床调查研究发现,相当一部分体股癣是感染手足癣、甲癣后没有及时治疗,不经意抓挠皮肤,自身传染所致。因此,一旦出现手足癣应予以重视并积极治疗,避免引发体股癣。
问题3:哪些季节和环境容易得体股癣?
皮肤癣菌适宜在温热潮湿的环境中生长,因而在南方湿热地区、夏秋及梅雨季节更容易感染体股癣。皮肤癣菌可以在动物与人、污染物与人,人与人之间传播。部分体癣与接触或饲养宠物有关,尤其儿童在猫、狗、兔、刺猬等宠物生活的环境中感染体癣的风险较高。在健身房、游泳馆、公共浴室等场所与他人共用毛巾等物品,也会增加体股癣的感染风险。
问题4:得了体股癣,有哪些症状表现?
典型的体癣表现为边界清楚的环形或花瓣形红斑。边缘略隆起,炎症较明显,可见小丘疹或丘疱疹,伴有不同程度的脱屑,中央看似正常或颜色略深。接触宠物引起的体癣炎症反应强烈,可见水疱、脓疱、渗出、结痂。根据炎症反应不同,体癣常伴不同程度瘙痒,通常炎症越强烈,瘙痒越明显。
股癣基本损害与体癣相同,单侧多见,病程持久时可传染至对侧;亦有双侧同时发病者。表现为由股内侧向外缓慢发展、边界清楚、边缘炎症明显的半环形红斑,表面脱屑,中央皮损色素加深,伴有明显瘙痒。
局部外用或者系统应用糖皮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的患者,体股癣皮损表现通常不典型,其环状红斑的边界不明显;因长期搔抓刺激导致局部皮肤变厚变硬,皮革样外观,环状表现不明显,难以辨认,容易误诊误治。
问题5:常见治疗体股癣的外用药物和口服药物有哪些?
体股癣的治疗首选外用抗真菌药物,常见的外用药物有:①咪唑类药物,如咪康唑、酮康唑、益康唑、联苯苄唑、克霉唑、舍他康唑、卢立康唑等。②丙烯胺类药物,如特比萘芬、布替萘芬和萘替芬等。③其他种类,如阿莫罗芬、利拉萘酯、环吡酮胺等。
复方抗真菌药物是同时含有两种药物成分的外用制剂。常见的复方制剂有:①含有两种不同的抗真菌药,以增强抗真菌作用,如萘替芬酮康唑乳膏。②含有抗真菌药和糖皮质激素的制剂,在抗真菌的同时能够短期内缓解炎症和瘙痒,如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需要注意的是含有激素的复方制剂不能长期用于体股癣的治疗,否则真菌感染长期不愈,甚至造成皮肤萎缩、局部多毛等不良反应。正确的方法是针对炎症、瘙痒明显的体股癣使用1周,其炎症和瘙痒明显缓解后,尽快更换为不含糖皮质激素的抗真菌药制剂继续完成治疗。
治疗体股癣的常用口服药物主要有特比萘芬和伊曲康唑两种,均为处方药,仅用于皮疹泛发、病情严重或特殊类型的体股癣,需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用药。
问题6:特殊部位的体股癣外用药该如何选择?
对于面部、阴囊、股部、皮肤褶皱间擦等皮肤薄嫩部位的皮损局部治疗,需特别注意抗真菌药的剂型选择,可选择乳膏或霜剂,谨慎使用含酒精基质的搽剂、溶液或喷雾剂,防止局部刺激使病情加重。面癣因部位特殊,常存在因前期不规范用药而导致局部炎症反应较重,或合并脂溢性皮炎、毛囊炎、激素依赖性皮炎或玫瑰痤疮等。因此,治疗中应避免使用含有强效糖皮质激素的复方制剂,必要时加用口服抗真菌药物,药物剂量及疗程与体股癣基本一致。
问题7:体股癣的疗程一般要多长时间?如何判断体股癣已经治愈,可以停药?
治疗体股癣外用抗真菌药物一般为每日1~2次,疗程2~4周。按照说明书或医生建议的疗程用药是提高疗效的关键。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咪唑类丙烯胺类等不同外用抗真菌药物治疗体股癣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当红斑、丘疹、鳞屑等皮损完全消退,且真菌镜检和培养为阴性,视为治愈,可停药。如果没有条件进行真菌学检查,在皮损消退后应该坚持继续用药1~2周,以彻底清除真菌,降低复发。部分患者皮损消退后局部可留有色素沉着,可随时间逐渐淡化。
问题8:家人如果确诊体股癣,怎样预防被传染?患者的生活物品该如何处理?
体股癣的传染途径包括与手足癣或体股癣患者及其生活物品的密切接触。因此,家人如患有体股癣,应尽早规范治疗,如有手足癣、甲癣等其他癣病应一并治疗。同时患者要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患病部位与家人直接密切接触,患者的生活物品,如贴身衣物、床单被褥应单独洗涤,定期煮烫消毒。
参考文献:
【1】中国体癣和股癣诊疗指南(大众科普版) 中国真菌学杂志 2023年6月第18卷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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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在此对图片作者表示感谢!
作者:东莞市茶山医院药剂科 邹伟满
审稿:东莞市茶山医院药剂科 石雨平
编辑:东莞市茶山医院药剂科 钟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