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在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发现伟哥有问题后,一口气买了50盒
当你兴高采烈地从药店带回果效神奇的药品,却在使用后发现其实是劣质产品时,该如何应对?
今天,小编要讲述一个普通小伙子的亲身遭遇,看他是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的。
案情介绍
小王是湖北一家工厂的普通打工人,每天需要工作12个小时,体力劳动使他身心俱疲。
为了安抚劳累的身心,小王期盼着珍贵的休息日。
明天就是他的休息日子,他的女友要来小王简陋的出租屋里与他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
想到曾经在床事上有过失误,小王决心要重振雄风,让女友对自己刮目相看,就打算去药店买点伟哥,重振雄风。
于是小王来到附近一家药店,看到店里只有老板娘在,顿时感觉有些尴尬。可老板娘见多识广,一眼就看出小王是来买伟哥的。
老板娘开口道:帅哥,我们这里有款进口伟哥,那威力可大了。小王回答说:那你把货拿出来看一下吧。
于是老板娘把伟哥拿出来之后,小王拿在手里反复琢磨。看着上面精美的包装,想着这东西应该不便宜。
他和老板娘说不要这个,要便宜点的。
老板娘此时也是有些生气。说道:才百来块钱的东西,你该不会是嫌它贵,买不起吧?
小王这个时候骑虎难下。如果转头就走,那等于是被老板娘说中。自己丢了面子。于是小王只好咬咬牙付了款。
小王一边回家一边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事的。才百来块钱。换来女友对自己的尊重。是非常值得的!
可小王回到家里对着这伟哥看了又看。他仔细检视药品的包装和说明书,希望能找到正确的使用方法。
但是小王发现,说明书上的字迹模糊不清,详细的使用信息也无处可寻。这与此前使用过的伟哥明显不同。
而且这伟哥的包装虽然精美,可是它后面的详情标注号竟如此模糊,让人费解。小王便起了疑心,难道自己买到了假货吗?
为了搞清真相,小王马上上网查询这款伟哥的详细信息。
查询结果令小王大为恼火,这明显是劣质的假冒伟哥,不仅没有任何药效,还可能损害身体健康。
次日,小王怒气冲冲地来到出售伟哥的药店,找负责人理论。
老板娘理直气壮地表示,她所售卖的伟哥产品均来自正规渠道不,存在质量问题。
两人很快就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与互相指责。
面对老板娘的强硬态度,小王灵机一动,使出一个计策——他立即付款购买了50盒同样的伟哥,花费了7000多块钱。
老板娘见小王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也,有些措手不及,但还是坚称所售伟哥没有问题。
拿到50盒伟哥,小王再次找老板娘理论,要求药店进行退一赔十的赔偿。
小王认为自己已经确认这是劣质产品,药店有责任退货并赔偿。
但老板娘坚决拒绝了小王的要求,声称小王是有预谋地购买大量劣质伟哥,意图敲诈勒索药店。
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后,小王决定将药店告上法庭,要求药店退还购药费用7140元,并赔偿损失7,14万元。
在法庭上,双方都提出了各自的论点。
小王强调自己购买伟哥的初衷纯属自用,是希望能提高性生活质量。他没有恶意购买劣质产品的动机。
小王还提供了购买伟哥的收据,以及药品包装作为证据。
同时,他请来一位药剂师作为证人,证明伟哥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属于劣质产品。
而药店方面则全力反驳小王的说法,声称小王是有预谋地购买大量劣质伟哥,目的就是想敲诈药店。
他们质疑小王提供的证据真实性,并提交了药检报告,证明伟哥质量合格。
双方你来我往,辩论颇为激烈。法官经过认真评估各方证据后,作出判决:药店需退还小王购买伟哥的款项7140元,并赔偿他经济损失7,14万元。
法官指出,药店作为药品销售专业方,有责任确保所售产品的质量。即使小王购买数量较大,也不能成为药店拒绝赔付的理由。
鉴于小王提供的证据及药剂师的证词,药店主观上应该存在销售劣质伟哥的过错。因此判决药店承担赔偿责任。
1、药店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与商品或者服务相关的真实信息。
而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损害后果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小王作为消费者,在购买伟哥时,有权要求药店提供与伟哥相关的真实信息,包括其产地、成分、效果、副作用、使用方法等。而药店作为药品经营者,在销售伟哥时,有义务对所销售的伟哥进行质量管理,并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同时,小王与药店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在该合同中,小王承担了付款义务,而药店承担了交付符合约定质量的伟哥义务。
然而,根据小王提供的证据及药剂师的证词,可以推断出药店所售卖的伟哥是劣质产品,其包装和说明书上的字迹模糊不清,没有详细的使用信息,且可能损害身体健康。
这说明药店没有履行其提供真实信息和质量管理的义务,也没有履行其交付符合约定质量的伟哥义务。
因此,药店构成了违约行为,并应当赔偿小王因此造成的损失。
2、小王是否存在敲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或者敲诈,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小王购买伟哥的初衷是为了自用,提高性生活质量,而非为了非法占有药店的财物。
而且,小王在发现药店所售伟哥是劣质产品后,立即向药店提出退货和赔偿的要求,这是他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小王之所以一次性购买了50盒伟哥,是为了证明药店销售劣质产品的事实,并非是为了威胁或者敲诈药店。
因此,小王的行为不构成敲诈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折射出当前民众购药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风险,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杜绝此类劣质药品流入市场。
对此,您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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