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药店买伟哥,凭经验发现药是假的,又买了30盒并向药店索赔4.2万,药店:“你故意的“!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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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伟哥引发的索赔纠纷,让湖北一家药店陷入了尴尬境地。更有意思的是,发现是假药后,这位男顾客不但没有投诉,反而多次购买,最终索赔金额高达4.2万元。这到底是消费者维权,还是别有用心?
1.
01案情回顾
2024年3月的一天,王某走进湖北黄石市某药店,想要购买一盒伟哥。作为多年的老用户,他对正品伟哥的外观和口感都很熟悉。
拿到药品后,王某发现包装有些异常,但还是买下了这盒售价98元的伟哥。回家服用后,他确信这是假药——既没有正品的特殊气味,也没有应有的效果。
但王某并未立即投诉,而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陆续购买了30盒同样的药品。
等累计购买金额达到3038元后,他突然向药店提出索赔,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赔偿购药款的十倍,共计30380元,另加精神损失费11620元,总计4.2万元。
药店老板张某大怒:你明明发现是假药,为什么还要继续买?这不是故意钓鱼吗?
王某振振有词:我要证据确凿才能维权。再说了,你们卖假药在先,我多买几盒怎么了?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闹到了法院。
庭审中,经鉴定机构确认,涉案药品确实是假冒伟哥。但药店方面提供了监控视频,显示王某在发现第一盒可能有问题后,仍然频繁购买,而且每次都是一次性购买多盒。
2.
02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商家责任认定两个方面。
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假冒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获得假一赔十的赔偿。但法律的本意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非鼓励投机行为。
虽然药店确实存在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消费者在明知或应知商品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购买,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维权的必要限度。
法院需要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防止权利滥用之间寻找平衡点。
3.
03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认定:
1.确认涉案药品为假冒产品,药店存在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2.考虑到王某在发现问题后仍继续购买的特殊情况,法院仅支持对首次购买的赔偿要求 3.判决药店赔偿王某首次购买药品价格的十倍,即980元 4.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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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案件点评
对于这个案件,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这位大哥为了索赔也是拼了,30盒伟哥买回家囤着,也不怕过期? 药店卖假药固然可恶,但顾客这种钓鱼式维权也值得商榷。
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维权要适度,过度维权可能会适得其反。对于药店来说,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计。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相关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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