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买了11万颗“伟哥”囤在家中,还没等出售,竟被抓走。男子:“我一颗没卖出去,凭什么抓我”判了!
在保健品行业的边缘游走,刘双福的故事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曾因售卖假药锒铛入狱,他本应洗心革面,却再次踏上了违法的歧途。
这次,他将目光锁定在了伟哥上,一个曾经让他尝到甜头的产品,企图以此作为翻身的筹码。
刘双福,一个普通的保健品店主,生活的重压下,他选择了一条看似捷径实则险途的道路。
儿子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而囊中羞涩的他无力为子购置婚房,这份愧疚如同巨石压在他的心头。
店铺生意的冷清,更是让他雪上加霜,生活的重担让他喘不过气来。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双福萌生了一个念头——重拾旧业,利用伟哥来一场豪赌。
他四处搜罗,低价购进了一大批伟哥,数量惊人,达11万颗之多。
这些伟哥外表与正品无异,甚至在某些方面效果更佳,让刘双福信心满满。他盘算着,以每颗30元的价格出售,就能轻松斩获330万的巨额利润,除去成本,至少能净赚300万。
这笔钱,不仅能解决儿子的婚房问题,还能为他和妻子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然而,这一切都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市场风云变幻,伟哥的热销已成过往,刘双福的囤货成了烫手山芋,一颗未出,愁云满布。
就在这时,警察的突然到访,彻底击碎了他的幻想。家中藏匿的11万颗伟哥被一网打尽,刘双福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带走,他的东山再起之梦就此破灭。
法律的审判,是对刘双福行为最公正的评判。伟哥,作为处方药,其销售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而刘双福的保健品店显然不具备这样的资质。
更令人震惊的是,经过检测,这些伟哥中含有西地那非,一种血管扩张剂,过量服用会对心脑血管造成严重危害,属于有毒有害物质。
刘双福所囤的伟哥,不仅成分与正规药品大相径庭,更是对人体健康构成了直接威胁。
那么,为何刘双福被定性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非销售假药罪呢?这关键在于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销售假药罪的前提是销售的对象必须为药品,而刘双福手中的伟哥,产品标识模糊,缺乏必要的批准文号,其含有的西地那非更是被明确归类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刘双福的行为更符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
尽管刘双福的伟哥尚未流入市场,但他的犯罪意图已十分明确,法律不会因未遂而网开一面。
根据《刑法》规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严厉,最高可达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虑到刘双福的犯罪行为尚未造成实际后果,属于未遂犯,法院最终判处他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兼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刘双福的故事,是一曲悲歌,也是一面镜子。它警示我们,贪婪与违法是通往深渊的不归路,无论生活如何艰难,都应坚守法律的底线,用合法的方式去追寻幸福。
在这场法律与贪婪的较量中,法律以其不可动摇的公正,守护着社会的安宁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