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湖北,男子药店买伟哥,凭经验发现药是假的,又买50盒并向药店索赔7.14万赔偿,药店拒绝赔偿:你是恶意索赔!法院判了!
一个男子买到假伟哥后,立马买了50盒索赔,这操作属实让人惊掉下巴。药店坚称他是"恶意索赔"拒绝赔付,但法院却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这背后,到底有什么门道?让我们一起来扒一扒这件事。
01案情回顾:买到假药后他居然"加单"了50盒?
2023年4月的一天,湖北黄石市民左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某连锁药店购买伟哥。作为多年的老用户,左先生对这种药品可以说是"轻车熟路"。然而这一次,当他拿到药品仔细察看时,却发现了一些异常。
"包装质地、药品颜色都跟以前不太一样。"左先生回忆道。作为经常使用该品牌产品的消费者,他对药品的细节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这些细微的差别立即引起了他的警觉。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左先生并没有立即找药店理论。他转身又去了药店,一口气买了50盒同样的药品。这一举动不禁让人疑惑:他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原来,左先生早已对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了然于胸。他深知,如果能够证实药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十倍赔偿的。
随后,左先生将这些药品送去专业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证实了他的判断:这批药品确实是假冒伪劣产品,其中的活性成分含量严重不足,根本达不到药品标准。
拿到检测报告后,左先生找到药店理论。他提出了自己的诉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十倍赔偿。51盒药品共计7140元,他要求药店赔偿71400元并退还货款。
面对这个要求,药店方面却不买账。"这明显是蓄意购买假货来索赔,"药店负责人愤怒地表示,"左先生第一次买药就发现了问题,为什么还要再买50盒?这不是明显的恶意打假行为吗?我们绝不接受这种敲诈式的索赔!"
双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药店坚持认为左先生的行为构成"恶意打假",不具备获得赔偿的法律基础。而左先生则认为,无论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购买,只要药店确实销售了假药,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协商无果之后,这起纠纷最终走上了法庭。
02法律分析:明知是假货购买也能获赔?
这个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消费者明知或者怀疑商品有问题,仍然购买是否影响其获得赔偿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或者损失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并未将"消费者是否明知"作为判断是否赔偿的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也明确指出,即使消费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也不影响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一规定的立法本意在于,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更重要的是,药品销售关系到公众健康安全。药店作为专业的药品经营场所,理应承担起把关药品质量的责任。不能因为消费者的"知假买假"行为,就为经营者销售假药开脱。
03案件看法:这样"打假"合适吗?
最终,法院支持了左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药店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这个判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
"虽说打假方式有点投机,但药店卖假药在先,活该被罚!"
"这种打假人就是在利用法律漏洞牟利,太投机取巧了。"
"无论如何,打假人也是在维护市场秩序,起到了震慑作用。"
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方面,药品安全无小事,经营者必须严格把关;另一方面,虽然"知假买假"的打假方式存在争议,但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就是一种市场监督的补充力量。
你认为,这种"知假买假"式的打假行为,是不是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净化市场的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