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销售含有西地那非的“壮阳”产品?法院判了!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
容不得半点马虎
试图枉顾他人生命健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
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上线胡某某(已判决)、鲁某(另案处理)处购进美国伟哥、勃龙伟哥虫草鹿鞭丸日本騰素植物伟哥超硬十天美國黑金等多种壮阳产品。王某将其进购的壮阳产品摆放至其经营的成人保健用品店内,并销售给张某生、刘某华、徐某华等人。
2022年6月30日,芦溪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民警与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联合执法时,在王某经营的成人保健品店内查获德国黑蚂蚁勃龙伟哥日本騰素等十四种产品。经江西省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查获的美国伟哥勃龙伟哥虫草鹿鞭丸日本騰素、植物伟哥超硬十天美國黑金七种产品中均检测出西地那非成分。
经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七种产品均为药品,并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销售没有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并含有西地那非的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及缴纳罚金等情节,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西地那非是一种血脉扩张剂,不当服用可能引发心血管方面的严重食源性疾患,也可能会对神经系统造成伤害,已被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然而部分商家在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还铤而走险非法销售含有西地那非的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且严重扰乱了正常药品管理秩序,应依法予以严惩。
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刑事审判职能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同时提醒医药行业从业人员抵制利益诱惑,坚守安全底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正规渠道理性购买,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作者:曹军宇、贺瑶
编辑:王晨
审核:文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