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里掺“伟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齐亮剑
保健品里掺伟哥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齐亮剑
日前,由潮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潮安区检察院的指控和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告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2023年8月4日,被告人刘某妹委托其家属在潮州日报刊登了其本人的致歉信,正式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案情回顾】
被告人刘某妹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的情况下,为非法获利,自2022年7月起,向一名上门推销人员购进植物伟哥等保健品后,在其经营的成人用品店多次销售。2022年9月16日,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在该店现场查获16款保健品,查获后刘某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购货凭证及食品来源。经检测,现场查获的保健品均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分。
【检察履职】
2023年3月,潮安区检察院在审查刘某妹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时,认为该案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案件审查期间,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配合协作,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收集、固定公益受损证据。
2023年4月4日,潮安区检察院在正义网公告,经公告期满后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机关和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销售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保健品,影响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身体健康,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潮安区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其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扩大办案效果,警示震慑潜在的违法者,教育社会面!
来源:潮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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