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到天亮?梅州一女子竟然卖假“伟哥”...
前段时间,五华县华阳镇一女子宋某容因为销售假药,被公诉机关告上法庭的事。日前,该案的一审判决出来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容在五华县华阳镇以挂靠法人代表余某灵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经营平价药店。2018年2月27日,五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五华县公安局对被告人宋某容经营的平价药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玛卡伟哥、人参海狗丸等9种药品,其货值人民币1225元,从中非法盈利270元。
经查,被告人宋某容销售的9种药品外包装及说明书都未标示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亦无合法证明文件证明其销售的药品合法。经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在被告人宋某容经营的平价药店查获的玛卡伟哥等九种药品按假药论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容违反药品管理规定,销售假药,究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被告人宋某容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梅州电视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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