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卖伟哥等壮阳药,负责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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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卖伟哥等壮阳药,负责人被判刑。
案例一:
7月6日,根据吉安法院网消息,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案件,并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茂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被告人梁某茂从药材市场采购了20盒金玛咖、10盒金枪不倒、5盒伟哥,放在其经营的药店销售。至2022年5月,被告人梁某茂已售出11盒金玛咖、2盒金枪不倒、4盒伟哥,共获利135元。经检测,被告人梁某茂销售的金玛咖、金枪不倒含西地那非成分,为有毒、有害食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茂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发后,被告人梁某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案例二:
7月5日,定远县人民法院采用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模式,集中开庭审理3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1起涉嫌滥伐林木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魏某、张某某、陈某某三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在其经营的线下销售门店对外销售美国金虎鞭黄金玛卡状元及第等壮阳药品,累计销售金额达47000元人民币。经检测,三名被告人所售壮阳产品中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西地那非。
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魏某、张某某、陈某某三名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魏某、张某某、陈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还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三人除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官说法:
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需经医生指导服用,但有些不法分子为追逐利润,无视法律存在,随意添加非法成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对食品药品采取最严格的执法标准。
生产者、销售者在日常的经营中需恪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守社会责任,共同守护群众的食品安全。作为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切勿购买不正规的食品药品。
来源:药店头条 编辑: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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