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伟哥”,澧县一人获刑,还……
以案普法
明知其销售的性保健品系假药,仍非法出售牟利,2022年12月15日,被告人万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澧县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对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并禁止万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份,被告人万某在明知销售的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性保健品为假药的情况下,销售给顾客李某、杨某等人,非法获利一千余元。
2022年7月21 日,澧县公安局联合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被告人万某经营的成人用品店内检查时,发现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性保健药品 14 盒。
2022年7月26日,经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店销售的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性保健药品均为假药。8月2日,被告人万某到澧县公安局澧西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官说法
01
什么是假药?
刑法上所指的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02
刑法怎么处罚销售假药?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3
什么是职业禁止?
禁止被告人万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是基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职业禁止的规定。本案万某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犯罪而被判处刑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04
职业禁止期一般多久?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职业禁止期限为三年至五年,但是如果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此案虽小,但警示意义却很大,很多人认为类似万某的这种行为,最多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了事,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药品生产、销售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如果为了私利而危害他人,国家法律是决不允许的。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坚决抵制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不要给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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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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