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沙班片用药指导
1、什么是利伐沙班片?
利伐沙班是一种口服,具有生物利用度的Xa因子抑制剂,其选择性阻断Xa因子活性位点,且不需要辅因子(例如抗凝血酶Ⅲ)以发挥活性。通过内源性及外源性途径活化X因子为Xa因子,在凝血级联反应中发挥重要作用。
2、为什么要服用利伐沙班片?
(1)若您患有以下疾病,可能需要服用利伐沙班片
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
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
(2)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
如果您患有以上疾病,说明您身体内容易形成血凝块或已经形成;血凝块常发生在腿部、肺、心脏、大脑和身体的其它部位,能减慢甚至阻止血流,引起脑卒中、残疾甚至死亡。有些时候,血凝块还能形成栓子,栓子会在血液中游走。如果堵在肺部、大脑就会引起肺栓塞或脑卒中。所以,抗凝治疗非常重要。
3、利伐沙班片是什么样子的
(1)10mg:本品为浅红色薄膜衣片
(2)15mg: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3)20mg:本品为棕红色薄膜衣片
4、利伐沙班片的服用剂量
(1)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片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2)治疗DVT和PE,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
急性DVT或PE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在初始治疗期后,后续治疗的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口服,大约在每天的相同时间给药。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大手术或创伤)引起DVT或PE的患者,应考虑短期治疗(至少3个月)。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之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DVT或PE的患者,无诱因的DVT或PE患者、或有复发性DVT或PE史的患者,应考虑给予较长时间的治疗。
对于完成至少6个月标准抗凝治疗后持续存在DVT和/或PE风险的患者,为降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推荐利伐沙班10mg,每日一次口服。对于DVT或PE复发风险高的患者(例如有复杂并发症的患者,或接受利伐沙班10mg每日一次但出现DVT或PE复发的患者),应考虑利伐沙班20mg每日一次。
(3)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对于低体重和高龄:大于75岁的患者,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
5、利伐沙班片服用时间
(1)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2)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6、利伐沙班片吸收如何?
利伐沙班吸收迅速,服用后2-4小时达到最大浓度。口服利伐沙班,几乎完全吸收;
7、漏服药怎么办?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
8、使用利伐沙班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使用利伐沙班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出血。比如:皮肤淤青,刷牙时牙龈轻微出血等。在极少数情况下,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潮红或掉头发的现象。如果您在服药期间出现类似或者其它的异常情况,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师。
(1)轻微出血:
1﹚刷牙时出现牙龈出血
2)鼻出血
3)皮肤淤青
4)小切口出血时间延长
(2)处理措施:
1﹚生活中注意避免磕碰,使用软毛牙刷
2)使用加湿器或喷鼻剂,避免鼻粘膜干燥
3)按压切口或伤口2-5分钟止血。如果20-30分钟之后还在出血,请立即就医;
(3)大出血:
1﹚红色或棕色尿
2)红色或黑色、焦油样大便
3)呕血或咳血
4)剧烈头疼或胃疼
5)不明原因的瘀伤
6)经常出现鼻出血或牙龈出血,或其经常出现其它部位的出血
7)任何部位流血不止或大量出血
(4)处理措施:
立即就诊,并告知医生正在服用利伐沙班片
9、什么情况下需要立即停止使用利伐沙班片?
(1)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凝血参数,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看有无出血体征,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2)如用药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应考虑进行剂量调整或停用利伐沙班。
此外,您可能出现其他的副作用,如果您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注: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如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时,需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10、哪些人严禁使用利伐沙班片
(1)对本品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禁用。
(3)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禁用。
(4)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问题的患者禁用(本品内含有乳糖)。
(7)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或脊椎手术、近期接受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以及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或脑内血管畸形)患者禁用。
11、哪些人需要谨慎使用利伐沙班?
(1)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先天性或后天性出血障碍、未控制的严重动脉高血压、血管源性视网膜病者慎用。
(3)同时使用可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的患者慎用。
12、特殊人群用药须知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如果您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2)儿童: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3)老人:剂量需要依据出血风险、肾功能及全身状态决定。
(4)肝损伤者:禁用于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对于中度肝功能不全的肝硬化患者,如果不伴有凝血异常,可以谨慎使用。
(5)肾损伤者: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不建议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使用。
(6)其他:利伐沙班可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因此,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谨慎用药。详情请遵医嘱。
13、利伐沙班片与哪些药物会有相互作用?
(1)酮康唑或利托那韦可明显升高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升高。因此,不建议将本品与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全身用药时合用。
(2)氟康唑对于本品血药浓度的影响较小,可以谨慎地合并用药。
(3)同时接受其他抗凝血药物治疗的患者,由于出血风险升高,应特别谨慎。
(4)与氯吡格雷(300mg负荷剂量,随后75mg维持剂量)合用并未显示出药动学相互作用,但是在一个亚组的患者中观察到了相关的出血时间的延长,者与血小板聚集、Р选择蛋白或GPⅡb/Ⅲa受体水平无关。
(5)合用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阿司匹林)和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时,可能会增加出血风险。
(6)本品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利福平合用,使本品的平均AUC下降约50%,同时药效也平行降低。其他强效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贯叶连翘)也可能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
除了转换抗凝治疗,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通畅所需剂量普通肝素(UFH)的特殊情况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如(大分子量肝素)UFH、低分子肝素
(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酯等)。
1、什么是利伐沙班片?
利伐沙班是一种口服,具有生物利用度的Xa因子抑制剂,其选择性阻断Xa因子活性位点,且不需要辅因子(例如抗凝血酶Ⅲ)以发挥活性。通过内源性及外源性途径活化X因子为Xa因子,在凝血级联反应中发挥重要作用。
2、为什么要服用利伐沙班片?
(1)若您患有以下疾病,可能需要服用利伐沙班片
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
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
(2)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
如果您患有以上疾病,说明您身体内容易形成血凝块或已经形成;血凝块常发生在腿部、肺、心脏、大脑和身体的其它部位,能减慢甚至阻止血流,引起脑卒中、残疾甚至死亡。有些时候,血凝块还能形成栓子,栓子会在血液中游走。如果堵在肺部、大脑就会引起肺栓塞或脑卒中。所以,抗凝治疗非常重要。
3、利伐沙班片是什么样子的
(1)10mg:本品为浅红色薄膜衣片
(2)15mg: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3)20mg:本品为棕红色薄膜衣片
4、利伐沙班片的服用剂量
(1)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片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2)治疗DVT和PE,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
急性DVT或PE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在初始治疗期后,后续治疗的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口服,大约在每天的相同时间给药。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大手术或创伤)引起DVT或PE的患者,应考虑短期治疗(至少3个月)。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之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DVT或PE的患者,无诱因的DVT或PE患者、或有复发性DVT或PE史的患者,应考虑给予较长时间的治疗。
对于完成至少6个月标准抗凝治疗后持续存在DVT和/或PE风险的患者,为降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推荐利伐沙班10mg,每日一次口服。对于DVT或PE复发风险高的患者(例如有复杂并发症的患者,或接受利伐沙班10mg每日一次但出现DVT或PE复发的患者),应考虑利伐沙班20mg每日一次。
(3)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对于低体重和高龄:大于75岁的患者,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
5、利伐沙班片服用时间
(1)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2)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6、利伐沙班片吸收如何?
利伐沙班吸收迅速,服用后2-4小时达到最大浓度。口服利伐沙班,几乎完全吸收;
7、漏服药怎么办?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
8、使用利伐沙班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使用利伐沙班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出血。比如:皮肤淤青,刷牙时牙龈轻微出血等。在极少数情况下,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潮红或掉头发的现象。如果您在服药期间出现类似或者其它的异常情况,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师。
(1)轻微出血:
1﹚刷牙时出现牙龈出血
2)鼻出血
3)皮肤淤青
4)小切口出血时间延长
(2)处理措施:
1﹚生活中注意避免磕碰,使用软毛牙刷
2)使用加湿器或喷鼻剂,避免鼻粘膜干燥
3)按压切口或伤口2-5分钟止血。如果20-30分钟之后还在出血,请立即就医;
(3)大出血:
1﹚红色或棕色尿
2)红色或黑色、焦油样大便
3)呕血或咳血
4)剧烈头疼或胃疼
5)不明原因的瘀伤
6)经常出现鼻出血或牙龈出血,或其经常出现其它部位的出血
7)任何部位流血不止或大量出血
(4)处理措施:
立即就诊,并告知医生正在服用利伐沙班片
9、什么情况下需要立即停止使用利伐沙班片?
(1)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凝血参数,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看有无出血体征,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2)如用药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应考虑进行剂量调整或停用利伐沙班。
此外,您可能出现其他的副作用,如果您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注: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如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时,需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10、哪些人严禁使用利伐沙班片
(1)对本品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禁用。
(3)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禁用。
(4)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问题的患者禁用(本品内含有乳糖)。
(7)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或脊椎手术、近期接受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以及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或脑内血管畸形)患者禁用。
11、哪些人需要谨慎使用利伐沙班?
(1)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先天性或后天性出血障碍、未控制的严重动脉高血压、血管源性视网膜病者慎用。
(3)同时使用可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的患者慎用。
12、特殊人群用药须知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如果您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2)儿童: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3)老人:剂量需要依据出血风险、肾功能及全身状态决定。
(4)肝损伤者:禁用于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对于中度肝功能不全的肝硬化患者,如果不伴有凝血异常,可以谨慎使用。
(5)肾损伤者: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不建议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使用。
(6)其他:利伐沙班可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因此,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谨慎用药。详情请遵医嘱。
13、利伐沙班片与哪些药物会有相互作用?
(1)酮康唑或利托那韦可明显升高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升高。因此,不建议将本品与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全身用药时合用。
(2)氟康唑对于本品血药浓度的影响较小,可以谨慎地合并用药。
(3)同时接受其他抗凝血药物治疗的患者,由于出血风险升高,应特别谨慎。
(4)与氯吡格雷(300mg负荷剂量,随后75mg维持剂量)合用并未显示出药动学相互作用,但是在一个亚组的患者中观察到了相关的出血时间的延长,者与血小板聚集、Р选择蛋白或GPⅡb/Ⅲa受体水平无关。
(5)合用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阿司匹林)和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时,可能会增加出血风险。
(6)本品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利福平合用,使本品的平均AUC下降约50%,同时药效也平行降低。其他强效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贯叶连翘)也可能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
除了转换抗凝治疗,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通畅所需剂量普通肝素(UFH)的特殊情况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如(大分子量肝素)UFH、低分子肝素
(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