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制定中药材二氧化硫和黄曲霉毒素限量基准
5月10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部中字第1051860702号令,制定有关中药材含二氧化硫、黄曲毒素限量基准,并自2016年8月1日生效。
根据该限量基准要求,牛膝、葛根、天麻等25种指定中药材含二氧化硫限量400ppm,其它中药材的限量150ppm;大腹皮、女贞子、山茱萸等37种指定品项中药材总黄曲毒素限量10ppb;黄曲毒素B1限量 5ppb。
近年来,台湾地区主管部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对大陆输台中药材也频频出招,不仅对应输入查验中药材品目明细表列名的品种进行抽检,还可能对目录外的中药材严格按台湾地区的限量标准进行检测。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相关出口商和生产加工企业,高度重视台湾地区中药材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提高出口中药材自检自控水平,确保输台中药材质量安全;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方式告知辖区中药材出口企业。(刘燕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