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彰显中国开放包容的大国风范
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伴随医保领域更大程度的开放,以开放纾发展之困、以开放汇合作之力、以开放聚创新之势、以开放谋共享之福,正成为多方共识和发展趋势。为切实践行开放包容的态度和立场,国家医疗保障局始终秉承开放、平等、透明、科学的原则,不断通过流程制度和规则优化吸引和鼓励国内外创新医药企业,通过医保药品谈判分享医保改革红利。
一、开门办目录、以价值论英雄,不区分内外资、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属性
参加今年谈判的企业,既有诺华、赛诺菲等外资企业,也有恒瑞、信达等内资企业;既有罗氏、强生这样的大型跨国公司,也有康方、云顶新耀这样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既有华润等国有企业,也有齐鲁、扬子江等民营企业。对待参与企业一视同仁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既无小院高墙的主观预设,又无玻璃门的区别对待。从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销售金额排名前50位的药品来看,内资企业共有26个药品(占比52%),外资企业共有24个药品(占比48%),内资和外资企业产品的销售金额相当。
二、以公开促公平,以公正赢公信,以透明保廉洁
经过多年药品谈判实践,已逐步摸索建立一套具有我国特色且兼具科学性和实操性的规则流程,并逐步将续约规则、申报信息、药经材料模板等主动向社会公开且辅以政策解读,降低不同企业对流程规则的信息不对称,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一是规则对申报材料信息公示。申报环节,对形式审查初步结果及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形式审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实现公开透明,确保公众知情权。二是加强与企业沟通。申报阶段通过热线电话和邮箱等方式,设专人为企业及时答疑解惑;评审阶段组织专家对药经材料模板面向所有参与企业进行详细解读,提升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谈判阶段增加预谈判环节,对企业预期进行合理管理,提升正式谈判成功率。
三、重视国际经验借鉴,突出中国特色
医保药品谈判工作坚持与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循证为原则这一国际通用原则相接轨,在参考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医保创新药价值评判体系,并通过交流访问、学术沟通、英文核心期刊发表等形式获得国际学界广泛关注和认可。例如,国际顶级医学杂志《英国医学杂志(The BMJ)》发表系列文章介绍近年来我国医保药品谈判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卫生技术评估(HTA)在其中发挥的巨大技术支撑作用和应用价值。英国《金融时报》等国际知名媒体也对医保药品谈判过程、变化及结果保持持续关注,对发挥战略性购买优势使得跨国公司药品在中国的价格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价格表示惊叹。较之此前,现在部分周边国家和地区反向以我国医保药品谈判价格为参考进行本国药品价格调整,大大扩大了我国医保药品谈判的国际影响力。在借助真实世界数据辅助医保决策这一国际新赛道,秉承实事求是、大胆创新的原则,立足我国医保信息化发展现状,积极开展探索性试点研究,争取将医保数据大现状转化为大数据优势,体现我国医保管理制度优势,形成独树一帜的医保药品谈判中国方案。
下一步,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工作将继续秉持积极支持、包容开放的方针,充分发挥我国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吸引全球资源要素集聚,扩大国际合作朋友圈,推动我国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 郭武栋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刘莹 高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