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变化!东胜区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如何报销?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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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是一种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具有病程长、发病率高、需长期用药维持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等特点,往往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办理慢性病医保尤为重要。
问题来了!在东胜区如何办理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职工和居民报销有何区别?办理时需准备哪些材料?
日前,东胜发布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到东胜区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一起来看看~
01
职工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费用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在职职工: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五十,个人负担百分之五十。
二、退休人员: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七十,个人负担百分之三十。
三、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参保人员的慢性病门诊费用的最高数额为一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扣一次起付线。
四、特殊病门诊:
以下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比照住院标准支付。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红斑狼疮症、尿毒症、血液透折白血病、脑出血和脑梗塞并发后遗症、糖尿病伴发症、股骨头坏死症、传染性肝病、肝硬化、精神类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经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认定的罕见疾病。
02
居民
一、慢性病门诊
1、以下病种,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45%,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1)普通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2)多发性血管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
(3)糖尿病;
(4)慢性肾小球肾炎;
(5)风湿病活动期或伴有心瓣膜损害者;
(6)各种结核病;
(7)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间质性肺炎、哮喘、肺纤维化;
(8)消化性溃疡、慢性传染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胃炎、慢性胆囊炎、溃疡性结肠炎;
(9)白细胞减少症、脉管炎;
(10)甲亢性心脏病、甲亢、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11)白塞氏病;
(12)结缔组织病(含硬皮病);
(13)高血压(二期),冠心病;
(14)顽固性皮肤病(银屑病、白癜风)、过敏性紫癜。
2、以下病种,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20000元。
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综合症、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肺原性心脏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风心病、小儿脑瘫、干燥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累及肾脏)、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心梗术后、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脑血栓)及后遗症、癫痫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耐多药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其它年门诊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其它重大疾病(主要指一些罕见疾病)。
3、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不分病种,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10%,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4、慢性病原则上一年一报,最高支付限额不累加。
(二)特殊病门诊
1、特殊病门诊支付标准比照执行住院支付政策。
2、特殊病种的范围: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缓)、终末期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布鲁氏杆菌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含特殊食品)。
(三)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的诊断应由市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支付的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不超23万元,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的患者,待遇执行就高原则。
办理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
需准备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1.发票与对应的处方;2.检查、化验报告单(放在一起);3.本年度诊断书原件(需盖章);4.本人身份证及建行卡原件。
办理地址:联邦大厦2楼A212室
附各科室电话号码
东胜区医保局各科室联系电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室:812392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室:511570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室:511578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室:8575029
医院管理室:5115705
监察稽核室:5118056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电话:5115702
慢性病管理室:5115788
财务室:5115707
办公室:5115711